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6项科技制度 分享到: |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部和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引导、鼓励、规范陕西测绘局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提升科技实力,按照《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陕西测绘局印发了6项科技制度。 制度包括:《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创新管理办法》《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规定》《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暂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创新平台管理规定(试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试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交流管理规定》。系列制度重点强调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职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激励、科技平台建设和交流等政策保障,具有政策贴合度紧、措施操作性强、制度覆盖面广、奖励“含金量”高、考评科学性强的特点。 一是政策贴合度紧。制度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和自然资源部、陕西省科技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对原有规定和当前科技管理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作出修改完善。进一步激活局属单位创新活力,促进多层次、多形式的科研生产联合,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从制度上保障科技人员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 二是措施操作性强。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印发的科技制度均是经过调查研究,针对陕西测绘局当前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破解方法。多数条款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支持的方式、创新的方向,在具体工作中便于操作实施。特别是对直接影响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收益问题,在目前对“净收入”没有明确计算和评估方法的情况下,建立一套符合局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情况的运行机制,采取实措施,解决真问题。 三是制度覆盖面广。6项科技制度除指导全局开展创新工作的《管理办法》外,分别对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平台、科技交流和科研诚信等内容作出细化和指导。科技项目方面,严格立项和验收,减少实施过程干预;科研诚信管理方面,建立局科技人员诚信数据库,分“红名单”“黑名单”记录科研守信和失信行为;科技平台管理方面,明确了局级科技平台支持的措施和建设运行规则;科技交流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交流规定,进一步加强科研人员知识更新学习,促进成果推广应用。同时加强科技管理工作各环节和内容的互相衔接和不断深化。 四是奖励“含金量”高。办法规定局每两年开展一次科技创新评优评先活动,对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进行表彰奖励。按照国家、部省相关政策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和对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外,同时对获得重要的科技奖项进行现金奖励,最高可获得50万元。鼓励各单位对在生产中提升效能、发挥作用的成果完成人和团队进行奖励激励。 五是考评科学性强。按照科技管理“放管服”精神赋予科研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加大对成果管理、项目资金、科研诚信的考核考评,从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指标、自主经费投入配套、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多方面多维度加大考核评估。在科技平台、创新团队、和人才奖励等评价活动中,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同时要求科技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 下一步,陕西测绘局将通过组织政策宣贯培训,确保科技创新精神和制度的贯彻落实,让科技工作者充分认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推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气象,为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保障和陕西测绘局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来源: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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